消费税改革的思考

 

张子墨 子墨拙言 2024年07月25日 07:48 北京

税制改革在历史上从来都不是简单的税收分配问题,是税收权利义务关系的调整,其与经济发展相适应,是调节经济结构的制度变革。

时移世易,在央地分配格局发生变化,财政对宏观经济的调控程度下降,地方可灵活处理的财源减少,房地产下行导致地方财政收入下降的背景下,消费税——在过去独有的经济历史环境中生成的中央独享税,已经具备新的改革基础,或将成为财政改革的第一枪。

目录

一、现行消费税的基础概况

二、预计消费税改革的方向

三、消费税改革的影响预测

现行消费税的基础概况

定义:消费税是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以及销售特定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即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

除了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稳定,实现社会财富再分配的目的,征税范围的设计符合引导消费、保护环境、持续发展的原则。

现行的消费税的特点:

1、征税范围具有选择性

目前我国消费税税目有15个。主要包括了特殊消费品、奢侈品、高能耗消费品、不可再生的资源消费品等。

2、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

我国消费税一般在生产(进口)、批发或零售某一环节一次征收,而不是在各环节多次征收(卷烟和超豪华小汽车除外)。在生产环节征收居多,批发和零售环节征收较少。

3、征收方法具有多样性

为适应不同应税消费品的情况,消费税在征收方法上不力求一致,有些产品采取从价定率的方式征收,有些产品则采用从量定额的方式征收。有些产品实行从价定率与从量定额一并征收的复合征收方式。

4、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

消费税属于国家运用税收杠杆对某些消费品或消费行为特殊调节的税种。特殊性表现在:一是征税项目税负差异较大,对需要限制或控制消费的消费品规定较高的税率,体现特殊的调节目的;二是消费税配合增值税实行双重征收,形成特殊对消费品双层次调节的税收调节体系。

5、税收负担具有转嫁性

消费税税款无论在哪个环节征收,最终都要转嫁到消费者身上,由消费者负担,税负具有转嫁性。

现行消费税分类:

现行消费税有15个税目,大抵可以分为四类:

1、过度消费会对身心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2、非生活必需品,如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等。

3、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摩托车、小汽车、游艇、高档手表和高尔夫球及球具等。

4、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稀缺资源消费品,如成品油。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可以根据国家的政策和经济情况及消费结构的变化进行调整。

预计消费税改革的方向

从税种地位讲,消费税是四大税种中唯一的中央独享税。消费税为中央税主要原因之一或在于消费地和生产地的分离,通过中央转移支付来平衡地区之间的财力。

从税收数据看,今年1-5月,国内消费税7607亿元,同比增长7.2%,是四大税种中唯一一个实现同比正增长的税种。从征收环节看,在生产环节征收是为了减少征收难度,提高税收的稳定性所作出的决定。但随着当前地方缺失主力税种,以及财税信息化程度的提高,令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以增加收入,增量归地方以缓和地方财政收支压力成为可能。以上种种特性,促使消费税改革的可能性增大。

消费税改革布局日久。在2019年,国务院印发的《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明确提出,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同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也强调,调整优化消费税征收范围和税率。07月21日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推进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

由以上文件推断消费税改革的方向:

1、从征税范围来看,消费税从有限型到中间型。有限型消费税征税对象主要是传统消费品,中间型消费税范围更广,除传统消费品,还将奢侈消费品和部分高端服务行业纳入征税范围。

2、从征税环节来看,消费税从大多是生产环节征税,调整到多在零售环节征收。部分消费税的征税环节从生产方转移到批发商或零售商,部分税种的纳税地也将从生产地转至消费地,意味着消费税的税收收入将更加贴近消费地。

3、从税收收入分配方式来看,消费税从中央税到中央地方共享税。消费税由过去完全归属于中央,变更为将其中部分比例或部分税目的消费税划分给地方政府。

4、从税率设计来看,对部分商品提高消费税税率,比如奢侈品,以调节收入分配。

消费税改革的影响预测

从我国实际消费税征收来看,消费税税负目前主要集中在烟、油、车、酒这四大项。消费税通过增加税目、后移增收环节、调整税率、中央地方共享的改革方式,以实现增加税源、弥补地方财源,激励地方发展消费等目的。

1、补充地方财力,缓解地方财政压力

如果将消费税从中央独享税划为央地共享税,便意味着该部分消费税的税收收入将归属于地方。这一调整不论是否会产生总量层面的增长,都能有效的补充地方财政收入,缓解地方可灵活调控税源的下降和土地财政的不可持续带来的财政压力。

由于将消费税部分税目的征管环节后移至批发和零售环节,未来预计消费和人口大省所获得的税源将较多。我们按照“生产地原则”和“消费地原则”分别计算各地的纳税规模,可以发现,消费税“后移”对上海、贵州、云南、湖北、湖南等烟酒、汽车、石油生产加工大省的纳税额是负增长,而对广东、山东、河南、浙江等人口和消费大省的纳税额为正增长贡献。

2、或致消费税税基提高,税收征管加强

消费税下划地方还或将提高税基和税收征管,中长期来看,有望提升整体税收规模。

首先,生产环节征管后移至批发零售环节会增加消费税的税基,即以往消费税是以出厂价格为基准计算应纳税额,而后移后将以销售价为基准。其次,部分消费税收入划给地方,也或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地方税收征管的积极性,同时财务信息化程度提升,将降低偷税漏税的情形。再次,消费税税收的变动还将间接带来附加税的变动。目前我国归属于地方税种的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附加税的征收标准均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为税基计算,消费税的变动也将带动以上税收的变动。

3、供需层推动地方改善消费环境,催生地方政府角色变化

消费税改革对纳税地的转变,意味着地方政府的利益将更加紧密地与消费者的购买力挂钩。未来有望促进地方政府加强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提振居民消费倾向,形成消费、投资正向循环

在消费税改革的浪潮中,地方政府将扮演更为积极主动的角色,要求地方政府从“投资狂人”进化为“消费顾问”,不再仅仅聚焦于吸引投资和建设,更要懂得如何培育和维护良好的营商环境,还要学会如何激发和引导居民的消费需求,提升民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需要更多地思考如何营造一个适宜居住、工作和娱乐的城市环境,以吸引更多的居民和游客,刺激消费。这意味着,地方政府需要在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文化设施、生态环境等公共品方面加大投入建设,提高城市的生活品质和吸引力,从而促进消费,增加税收。

消费税改革,因此成为了一场地方治理模式的革命,一定程度上促使地方政府更加注重民生福祉。

4、可能增加产品价格,或将加剧部分企业竞争

消费税改革或将提高产品终端价格。消费税属于价内税,即其纳税规模以应纳税时的产品转让价格为基数计算,当征收环节由生产后移至批发零售,意味着税基由生产价变为批发零售价格,对于征收消费税的各类产品而言,在不考虑厂商让利、降价,不考虑调降税率的基础上,理论上来说将会提高产品的终端价格。

而在实际执行中,需求弹性较低的产品可以实现税负转移。厂商是否让利降价取决于其产品的价格弹性和议价能力,价格需求弹性较低的大型企业议价能力较强,便可以保持之前出厂价,将税负转移至下游批发和零售环节。反之,则需要通过主动降低出厂价的方式以维护销售渠道和销量。

对于弹性较高的非垄断性产品而言,改革或将加剧行业竞争的“马太效应”。因此,后续消费税改革全面推开,或将对于不同行业以及同一行业内的不同企业产生不同影响。对于烟草行业而言,在我国属于国有垄断行业,价格需求弹性较低,对相关行业影响较小。而对于酒类、汽车而言,实则属于垄断竞争行业,根据不同产品市场占有率和商品弹性不同,消费税改革或将加剧行业竞争的“马太效应”,即竞争力较弱的企业或需要通过降低出厂价或批发价方式,维持销量和市场占有率,继而部分压缩企业利润。

5、推动经济转型,缓解供需失衡
消费税改革的另一个方向是将征税环节从生产端后移至消费端,从长远看可起到推动经济转型的作用。

供需失衡恰是当前中国经济面临的主要矛盾之一。过去我国财税体制对地方政府收入端激励主要体现在供给端。原有的税制有利于引导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发展优势产业,在招商引资和产业投资中培育地方税源。伴随消费税的税源归属从生产地转向消费地,消费税纳税地也将在内部出现结构性调整,继而对各地消费产生正向激励作用。这将部分缓解相关行业的供需失衡问题,例如目前对汽车和酒类征收的消费税,在下划地方后,有利于提升地方政府促销费和消除区域市场壁垒的积极性。且未来伴随经济转型,可将更多高耗能、高污染产品纳入消费税范围,以此调节供需。

结尾的话

税制改革涉及经济、财政和产业等多方面影响,更多是中长期的影响。在稳中求发展的节奏下,改革或许很难一步到位。

消费税征收环节从生产端到批发端、销售端,加大了征管难度,决定其有效实现的基础之一是财税信息化程度。消费税实行全面税制改革的影响不止是对地方财力的补充,还将影响区域间财力分配以及相关行业的竞争格局,故而改革产生的影响或许需要通过“试点”的方式权衡利弊。从具备征管后移和下划基础的小税目作为改革的试点。在平稳运行一段时期后,逐步推广至其他税种。在央地分成比例方面或可先将增量部分下划至地方,之后逐步提高央地间分成比例。在此基础上,未来根据对供需和消费引导的需要,再逐步扩大征税范围,提升消费税收入和调节分配能力。

消费税改革对财政和经济影响是长期性的,对短期影响有限。而财政问题是长短期均需要面对的。财政短期问题可能仍需融资来解决。在经济结构的调整期,科技创新突破的过渡期,需求增长的瓶颈期,实现供需匹配、资源的有效再分配,通过技术迭代产品催生新消费或许是拉动经济增长的有效方式之一。

消费税改革即将拉开序幕,一场意义深远的连番改革开启。

(文中图片来乔治·马修作品)

参考资料:

1、税法
2、万亿级消费税改革将近,重点方向有哪些? 中国工业报
3、消费税改或是财政改革第一枪,贾东旭 王胜
4、三中全会改革前瞻:消费税改革的战,中国银河宏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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